饲料粉碎机安全设计要求
1 饲料粉碎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 各零部件的联接方式应牢固可靠,保证不因振动等情况而产生松动。
3 防护装置
a/外露的转动部件必须有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网孔应保证人体任何部位不会接触转动部件。
b/防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刚度,保证人体触及时不产生变形或位移。
c/饲料饲料粉碎机喂料口
1)人工喂料的青、粗饲料(青草、水浮莲等水生植物类及麦秸、玉米秸、山芋藤等秸秆类、藤类)饲料粉碎机的喂料斗长度不得小于500mm;喂料斗平台高度应为700mm-1100mm。
2)人工喂料的谷物类(麦类、大豆、玉米、地瓜干、碎豆饼等)饲料粉碎机应安装可控制物料流量的颗粒料斗。
3)系统自动喂料的饲料粉碎机必须配有防止磁性金属异物进入粉碎室的保护装置。
4)人工喂料的饲料粉碎机的喂料口处应有“饲料粉碎机工作时严禁将手伸入”的警示标志。
d/ 饲料粉碎机应装有在打开粉碎室门或粉碎室门未关闭到位时,保证电动机不能启动的联锁装置(单独使用的功率小于 18 5kW的小型饲料粉碎机不作规定,但制造单位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出明确的警示)。
e/ 饲料粉碎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接地标志。单独使用的出厂时不配电气控制箱的小型饲料饲料粉碎机饲料粉碎机,制造单位应在使用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f/ 饲料粉碎机的外壳及外露零部件在设计时应避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
g/ 饲料粉碎机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主轴的转向。
h/ 电气控制箱及电动机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出厂时不配电动机的小型粉碎机,制造单位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出明确的警示说明。